南寧市市場監(jiān)管局建立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
《南寧市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實施效果評估辦法(試行)》正式實施
南寧云—南寧新聞網(wǎng)訊(記者 唐秋艷 通訊員 馬霞 何正君)4月13日,記者從南寧市市場監(jiān)管局了解到,《南寧市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實施效果評估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已于4月10日正式實施,該局在全區(qū)率先建立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南寧市地方標準的管理,提高地方標準的質量和水平。
自2021年起,南寧市市場監(jiān)管局開始組織制定南寧市地方標準,截至目前,已征集到地方標準達57項,涵蓋農業(yè)、工業(yè)、服務業(yè)以及社會事業(yè)等領域,涉及14個市級歸口部門,已發(fā)布南寧市地方標準9項。
為及時掌握地方標準實施總體情況,了解地方標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避免在標準實施過程中出現(xiàn)標準信息反饋渠道不通暢、標準信息不對稱、標準制修訂不及時或耗費時間長而導致標準的技術內容不能及時反映市場需求的變化等情況,南寧市市場監(jiān)管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廣西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積極開展地方標準管理相關工作機制的研究與探索,通過廣泛調研及征求意見,制訂了《南寧市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實施效果評估辦法(試行)》,建立南寧市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實施效果評估機制。
據(jù)了解,《辦法》共十五條,明確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實施效果評估為標準發(fā)布實施后,南寧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收集標準實施情況、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和相關意見建議并進行處理,以及對標準的實施應用情況、標準對經濟社會活動所產生的影響進行測算、評價的過程。
《辦法》按照“統(tǒng)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分別對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建立并公開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渠道、標準實施信息互通及信息結果處理、地方標準實施效果評估的方法和程序等進行詳細的規(guī)定,同時明確地方標準實施效果評估結果作為組織地方標準復審的重要依據(jù)。
《辦法》出臺后,將有效指引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職責建立方便快捷的地方標準信息收集渠道,主動收集信息,開展標準實施效果評估,形成地方標準的閉環(huán)管理,維持標準的“新陳代謝”。
下一步,南寧市市市場監(jiān)管局將在《辦法》實施過程中繼續(xù)總結經驗,推進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延伸至團體標準,不斷健全與完善標準化工作機制,持續(xù)提升地方標準及團體標準的質量和水平,促進地方標準在服務首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中提供更有力的技術支撐。
編輯:覃鳳妮
責任編輯:羅寧
值班編審:盧超
(作者:唐秋艷 馬霞 何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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